W4D - 詳細說明

第10條. 引用

所有影響網頁內容的代碼都必須用使用外部檔,並且在文檔頭部鏈結。

不要使用 <style> 標籤定義樣式表,而應該用 @import 聲明來包含。style="" 屬性的用法是被禁止的。

不要使用 <script> 標籤來放置腳本代碼。網頁中的腳本必須調用外部檔。除非在網頁頭部放置的第三方腳本(比如廣告代碼)無法正常使用。標籤屬性中的代碼(比如 onmouseover="")一定要簡潔。

網頁元素的渲染方式,決不能是那種在訪客默認設置中容易被禁止或者被卸載的資源。

缺乏任何引用(不可用的圖片,被禁止的腳本或者樣式、cookies 以及插件等等)必須不能影響頁面的正常使用。網頁擴展(腳本、CSS、媒體物件等等)不能生成或者導入任何與資訊有關的數值,除非禁止這些擴展,它們可選擇使用。

當網頁包含一些除了功能擴展(腳本,插件安裝等)之外無意義的元素時,這些元素必須是由腳本處理(增加、修改現存元素)生成的。當設計師用預處理腳本定義頁面佈局時,這種佈局必須被加入到已通過功能校檢的腳本中。

... 或者訪客用到的軟體並非流覽器所自帶的。

網頁不能要求訪客安裝任何流覽器功能擴展插件。當網頁包含離開插件就不能使用的引用檔時,那麼就應該禁止使用此檔,並且給訪客一個替代選擇(參考 表達)。即使流覽器支援軟體自動安裝也要禁止。

另外,網頁中使用的代碼不允許改變訪客流覽器默認設置。

無論如何不能令已用的腳本(或其他引用檔)來限制終端使用。使流覽器按鈕或功能表失效、禁止改變尺寸或者關閉網頁視窗,以及禁止訪客選擇字體、顏色或樣式都是最不允許的。

除非訪客許可,腳本才能改變流覽器參數設置。類似改變視窗的尺寸何設置、關閉視窗或者終止程式使用、保存書簽等網頁外部命令必須事先經過訪客同意。(參考 鏈結)。